个人基本信息隐私协议
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对您和我们都至关重要,我们致力为每位用户提供安全的互联网环境。按照法律要求,我们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保护措施,对您的个人信息和其他数据进行严格保密。综上理由,微信服务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简称“我们”)制定本《隐私政策》(下称“本隐私政策”)并提醒您:
本政策适用于微信服务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产品及服务,部分功能/服务作为第三方服务集成在其他第三方智能硬件、软件或服务中。在使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产品或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使用黑体加粗下划线的内容),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如果您/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本政策的任何内容,将影响使用相关服务。您同意本政策开始使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产品或服务后,我们将按照本政策来收集、存储、使用、加⼯、传输、提供、公开、删除、保护您的个⼈信息。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总则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 分则
九、关于我们
第一部分 总则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1、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2、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
3、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的个人信息;
4、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二、收集、处理信息的原则
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
主要指:
(一)需征得您或者您的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以符合本政策的方式收集、处理信息;
(三)依照本政策规定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收集、处理信息;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三、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
收集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是为了方便您登录、使用相关医疗服务,以及为您提供更良好的用户体验和服务。
四、收集、处理信息的方式
收集信息的方式主要有:
1、用户主动填写;
处理信息的方式:
1、加密处理;
2、权限控制
3、去标识化
4、专职人员处理
5、依法处理(使用、存储、加工与删除)
第二部分 分则
一、我们收集的信息范围
1、为完成“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账户的注册、管理、实名认证此类必要活动,您需要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其他身份认证信息。
二、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信息
(一)注册成为微信服务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用户
1、实名用户:我们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实名制管理。成为我们的实名用户,您在使用服务时需要您提供您的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所在地区、详细地址、职业、婚姻信息或能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信息进行实名认证进行注册。
2、为实现向您提供“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服务的基本功能,您须在注册成为新用户时阅读并同意《隐私协议》《注册协议》来授权我们收集、使用的必要的信息。如您拒绝提供相应信息,您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服务;
3、您可以随时在“医疗服务-个人信息-账号信息”中查看我们已收集的信息,可在“医疗服务-更多-账号注销”并选择注销,如您选择注销,后期无法继续使用“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对应服务,请谨慎操作。 如需再次使用相关服务,可通过微信搜索“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服务号进行重新绑定。
(二)向您提供服务
1.第三方采集的信息及对应联系方式
为优化服务体验和服务质量,“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内嵌腾讯健康电子卡服务。我们会在您使用第三方服务前,向您提供是否同意使用的提示。当您同意进入第三方服务后,第三方会向您采集您的个人信息,以下内容为我们向第三方收集的协议生效时第三方服务采集项说明,内容由服务所属第三方提供,本文仅作转述。如您选择不提供所述信息则可能无法使用对应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特别请您请注意,一旦您同意进入第三方的服务,您应当清楚的认识到您已经离开了“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并与第三方产生服务合同关系,第三方应当对其服务采集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相关保密政策请参考第三方隐私政策。当然如果您因为第三方服务受到风险的,我们会尽可能的为您提供帮助。
2、第三方服务采集的信息
在您使用第三方服务或产品时,我们会向您询问是否同意授权第三方获取相应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使用或拒绝授权。如果您不想再使用已经授权过的服务,可在法定工作日8:00-17:30致电028-83971473完成撤回操作。撤回授权后,再次使用该服务时,需要重新授权。
3、人脸数据使用政策
我们不采集储存人脸数据,仅在您开放家庭成员报告刷脸认证能力,校验身份。在集成腾讯微信身份验证SDK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为向您提供身份验证功能,我们需要采集您的人脸关键部位特征,并与政府官方人脸库比对,并且只获取比对是否成功的结果,一次使用一次核对,人脸数据不保存且不与第三方共享。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腾讯电子健康卡提供的身份验证说明,请阅读《腾讯电子健康卡隐私保护指引》
(三)通过Cookie和相关技术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我们使用Cookie的具体用途是记住您的身份。如:Cookie有助于我们辨认您作为我们的注册用户的身份。
通过“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Cookie记录的有关信息将适用于本隐私政策。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信息
收集您的信息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的服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会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1、向您提供服务,如:实名认证信息、用来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是继续获得某些服务的前提;
2、我们会向您发送信息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服务完成所必需的验证码、使⽤产品或服务时所必要的推送通知。
四、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
(一)保存地域
我们将使用服务所需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服务暂未涉及信息出境情况。我们仅在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时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二)保存期限
对于您在使用本健康服务号过程中用于提供服务以及您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将留存至您注销之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要求除外。
五、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披露
(一)共享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和任何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二)转让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将您的用户信息转让给任何组织和个人。
(三)披露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您的信息。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1、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3、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4、我们有理由确信需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5、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隐私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处理投诉/纠纷等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6、经过您合法授权的情形。如我们因上述原因而披露您的信息,我们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本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告知您。
六、个人信息保护
(一)去标识化处理
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在收集您的信息后,将采取各种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您的信息。例如,在技术开发环境当中,我们仅使用经过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外提供报告时,我们将对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我们会将去标识化后的信息与可用于恢复识别个人的信息分开存储,确保在针对去标识化信息的后续处理中不重新识别个人。
(二)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致力于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尽量降低您的信息被泄露、毁损、误用、非授权访问、非授权披露和更改的风险。例如:通过网络安全层软件(SSL)进行加密传输、信息加密存储、严格限制数据中心的访问。传输和存储个人敏感信息(含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时,我们将采用加密、权限控制、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
(三)设立专职部门并制定应急预案
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责任部门,针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委托处理等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同时,我们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够用授权原则;对工作人员处理您的信息的行为进行系统监控,不断对工作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隐私安全准则和安全意识强化宣导,并每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安全考试。另外,我们的相应网络系统通过了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测评。我们每年还会聘请外部独立第三方对我们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我们已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APP推送通知、发送邮件短消息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若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环境下,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
七、您如何访问和管理自己的信息
在您使用“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服务期间,为了您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和管理您的信息,同时保障您注销账户的权利,我们在客户端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以参考下面的指引进行操作。
(一)查询和更正个人信息
您可通过“医疗服务-个人中心-账号信息”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头像、婚姻、民族、职业、地址)做查询和更正。
(二)删除个人信息
您在“新都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服务页面“医疗服务-更多-账号注销中可以直接清除或删除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消息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在法定工作日8:00-17:30致电028-83971473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主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主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三)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
如果您想改变对某些非基本功能或服务对您信息处理的同意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可在法定工作日8:00-17:30致电028-83971473完成撤回操作。您也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撤回我们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全部授权。
(四)注销您的账户
您可通过使用“医疗服务-更多-账号注销”的账户注销功能、可在法定工作日8:00-17:30致电028-83971473提交您的个人账户注销申请并完成注销操作,具体注销流程和操作指引以官方渠道公布为准。
在您主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
注:“医疗服务-更多-退出登陆”解除和微信公众号的绑定后并不会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八、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1、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本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事先取得自己的监护人(比如自己的父母)的授权同意;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事先取得自己的监护人的授权同意,并在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本服务。
2、我们仅在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有必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使用、对外提供或公开披露该信息。
3、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请您关注您监护的未成年人是否是在取得您的授权同意之后使用本服务。如果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疑问,请通过本指引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九、关于我们
单位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十、如何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28-83971473
十一、隐私政策更新
我们会适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我们会将修改后的隐私协议予以发布。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指引所应享有的权利。若您在新版本隐私保护指引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同意接受经修订的隐私保护指引的约束。
个人基本信息隐私协议
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对您和我们都至关重要,我们致力为每位用户提供安全的互联网环境。按照法律要求,我们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保护措施,对您的个人信息和 其他数据进行严格保密。综上理由,微信服务号“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简称“我们”)制定本《隐私政策》(下称“本隐私政策”)并提醒您:
本政策适用于微信服务号“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产品及服务,部分功能 / 服务作为第三方服务集成在其他第三方智能硬件、软件或服务中。在使用“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产品或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使用黑体加粗下划线的内容),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如果您 / 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本政策的任何内容,将影响使用相关服务。您同意本政策开始使用“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产品或服务后,我们将按照本政策来收集、存储、使用、加⼯、传输、提供、公开、删除、保护您的个⼈信息。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总则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二、收集、处理信息的原则
三、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
四、收集、处理信息的方式
第二部分 分则
一、我们收集的信息范围
二、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信息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信息
四、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
五、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披露
六、个人信息保护
七、您如何访问和管理自己的信息
八、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九、关于我们
十、如何联系我们
十一、隐私政策更新
第一部分 总则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1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2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
3 、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的个人信息;
4 、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二、收集、处理信息的原则
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
主要指:
(一)需征得您或者您的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以符合本政策的方式收集、处理信息;
(三)依照本政策规定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收集、处理信息;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三、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
收集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是为了方便您登录、使用相关医疗服务,以及为您提供更良好的用户体验和服务。
四、收集、处理信息的方式
收集信息的方式主要有:
1 、用户主动填写;
处理信息的方式:
1 、加密处理;
2 、权限控制
3 、去标识化
4 、专职人员处理
5 、依法处理(使用、存储、加工与删除)
第二部分 分则
一、我们收集的信息范围
1 、为完成“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账户的注册、管理、实名认证此类必要活动,您需要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其他身份认证信息。
二、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信息
(一)注册成为微信服务号“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健康服务号”用户
1 、实名用户:我们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实名制管理。成为我们的实名用户,您在使用服务时需要您提供您的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所在地区、详细地址、职业、婚姻信息或能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信息进行实名认证进行注册。
2 、为实现向您提供“ 新都区三医院健康服务号 ”服务的基本功能,您须在注册成为新用户时阅读并同意《隐私协议》《注册协议》来授权我们收集、使用的必要的信息。如您拒绝提供相应信息,您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服务;
3 、您可以随时在“医疗服务 - 个人信息 - 账号信息”中查看我们已收集的信息,可在“医疗服务 - 更多 - 账号注销”并选择注销,如您选择注销,后期无法继续使用“新都区三医院健康服务号”对应服务,请谨慎操作。 如需再次使用相关服务,可通过微信搜索“新都区三医院健康服务号”服务号进行重新绑定。
(二)向您提供服务
1. 第三方采集的信息及对应联系方式
为优化服务体验和服务质量,“新都区三医院健康服务号”内嵌腾讯健康电子卡服务。我们会在您使用第三方服务前,向您提供是否同意使用的提示。当您同意进入第三方服务后,第三方会向您采集您的个人信息,以下内容为我们向第三方收集的协议生效时第三方服务采集项说明,内容由服务所属第三方提供,本文仅作转述。如您选择不提供所述信息则可能无法使用对应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特别请您请注意,一旦您同意进入第三方的服务,您应当清楚的认识到您已经离开了“新都区三医院健康服务号”,并与第三方产生服务合同关系,第三方应当对其服务采集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相关保密政策请参考第三方隐私政策。当然如果您因为第三方服务受到风险的,我们会尽可能的为您提供帮助。
2 、第三方服务采集的信息
在您使用第三方服务或产品时,我们会向您询问是否同意授权第三方获取相应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使用或拒绝授权。如果您不想再使用已经授权过的服务, 可在法定工作日 8:00-17:30 致电 028-83911257 完成撤回操作 。撤回授权后,再次使用该服务时,需要重新授权。
3 、人脸数据使用政策
我们不采集储存人脸数据,仅在您开放家庭成员报告刷脸认证能力,校验身份。在集成腾讯微信身份验证 SDK 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为向您提供身份验证功能,我们需要采集您的人脸关键部位特征,并与政府官方人脸库比对,并且只获取比对是否成功的结果,一次使用一次核对,人脸数据不保存且不与第三方共享。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腾讯电子健康卡提供的身份验证说明,请阅读《腾讯电子健康卡隐私保护指引》
(三)通过 Cookie 和相关技术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我们使用 Cookie 的具体用途是记住您的身份。如: Cookie 有助于我们辨认您作为我们的注册用户的身份。
通过“新都区三医院健康服务号” Cookie 记录的有关信息将适用于本隐私政策。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信息
收集您的信息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的服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会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1 、向您提供服务,如:实名认证信息、用来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是继续获得某些服务的前提;
2 、我们会向您发送信息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服务完成所必需的验证码、使⽤产品或服务时所必要的推送通知。
四、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
(一)保存地域
我们将使用服务所需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服务暂未涉及信息出境情况。我们仅在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时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二)保存期限
对于您在使用本健康服务号过程中用于提供服务以及您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将留存至您注销之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要求除外。
五、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披露
(一)共享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和任何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二)转让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将您的用户信息转让给任何组织和个人。
(三)披露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您的信息。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1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 、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3 、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4 、我们有理由确信需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5 、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隐私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处理投诉 / 纠纷等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6 、经过您合法授权的情形。如我们因上述原因而披露您的信息,我们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本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告知您。
六、个人信息保护
(一)去标识化处理
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在收集您的信息后,将采取各种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您的信息。例如,在技术开发环境当中,我们仅使用经过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外提供报告时,我们将对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我们会将去标识化后的信息与可用于恢复识别个人的信息分开存储,确保在针对去标识化信息的后续处理中不重新识别个人。
(二)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致力于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尽量降低您的信息被泄露、毁损、误用、非授权访问、非授权披露和更改的风险。例如:通过网络安全层软件 (SSL) 进行加密传输、信息加密存储、严格限制数据中心的访问 。 传输和存储个人敏感信息 ( 含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 时,我们将采用加密、权限控制、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
(三)设立专职部门并制定应急预案
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责任部门,针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委托处理等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同时,我们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 最小够用授权原则 ;对工作人员处理您的信息的行为进行系统监控,不断对工作人员 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隐私安全准则和安全意识强化宣导 ,并每年组织 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安全考试 。另外,我们的相应网络系统通过了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测评。我们每年还会聘请外部独立第三方对我们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我们已制定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 APP 推送通知、发送邮件短消息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若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环境下,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
七、您如何访问和管理自己的信息
在您使用“新都区三医院健康服务号”服务期间,为了您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和管理您的信息,同时保障您注销账户的权利,我们在客户端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以参考下面的指引进行操作。
(一)查询和更正个人信息
您可通过“医疗服务 - 个人中心 - 账号信息”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头像、婚姻、民族、职业、地址)做查询和更正。
(二) 删除个人信息
您在“新都区三医院健康服务号”服务页面“医疗服务 - 更多 - 账号注销中可以直 接清除或删除 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消息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在法定工作日 8:00-17:30 致电 028-83911257 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 1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 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 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 4 )如果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主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主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 在 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三)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
如果您想改变对某些非基本功能或服务对您信息处理的同意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可在法定工作日 8:00-17:30 致电 028-83911257 完成撤回操作。您也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撤回我们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全部授权。
(四)注销您的账户
您可通过使用“医疗服务 - 更多 - 账号注销”的账户注销功能、可在法定工作日 8:00-17:30 致电 028-83911257 提交您的个人账户注销申请并完成注销操作,具体注销流程和操作指引以官方渠道公布为准。
在您主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
注:“医疗服务 - 更多 - 退出登陆”解除和微信公众号的绑定后并不会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八、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1 、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本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事先取得自己的监护人(比如自己的父母)的授权同意;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事先取得自己的监护人的授权同意,并在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本服务。
2 、我们仅在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有必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使用、对外提供或公开披露该信息。
3 、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请您关注您监护的未成年人是否是在取得您的授权同意之后使用本服务。如果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疑问,请通过本指引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九、关于我们
单位名称:成都市新都区 第三 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大丰街道崇义桥街 468 号
十、如何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028-83911257
十一、隐私政策更新
我们会适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我们会将修改后的隐私协议予以发布。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指引所应享有的权利。若您在新版本隐私保护指引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同意接受经修订的隐私保护指引的约束。